產品認證
產品認證
3C認證就是是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簡稱。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法律依據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范圍、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的使用、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(jiān)督管理等作了統(tǒng)一的規(guī)定。主要內容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:
(一)按照世貿有關協(xié)議和國際通行規(guī)則,國家依法對涉及人類健康安全、動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,以及環(huán)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統(tǒng)一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。國家認證認可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統(tǒng)一負責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。
(二)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主要特點是,國家公布統(tǒng)一的目錄,確定統(tǒng)一適用的國家標準、技術規(guī)則和實施程序,制定統(tǒng)一的標志標識,規(guī)定統(tǒng)一的收費標準。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,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,取得相關證書并加施認證標志后,方能出廠、進口、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。
(三)根據我國入世承諾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,原來兩種制度覆蓋的產品有138種,此次公布的《目錄》刪去了原來列入強制性認證管理的醫(yī)用超聲診斷和治療設備等16種產品,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種產品,實際列入《目錄》的強制性認證產品共有132種。
(四)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使用統(tǒng)一的標志。新的國家強制性認證標志名稱為"中國強制認證",英文名稱為"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",英文縮寫可簡稱為"3C"標志。中國強制認證標志實施以后,將取代原實行的"長城"標志和"CCIB"標志。
(五)國家統(tǒng)一確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收費項目及標準。新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制定,將根據不以營利為目的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,綜合考慮現行收費情況,并參照境外同類認證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。
(六)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實施,有關認證機構正式開始受理申請。原有的產品安全認證制度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廢止。
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
一、電線電纜
二、電路開關及保護或連接用電器裝置
三、低壓電器
四、小功率電動機
五、電動工具
六、電焊機
七、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
八、音視頻設備類
九、信息技術設備
十、照明設備
十一、電信終端設備
十二、機動車輛及安全附件
十三、機動車輛輪胎
十四、安全玻璃
十五、農機產品
十六、乳膠制品
十七、醫(yī)療器械產品
十八、消防產品
十九、安全技術防范產品
(責任編輯:通標顧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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